广东2011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http://www.ewt360.com       发布于 2011-01-24    已有  人阅读

附件1:

关于广东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认定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由于目前我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尚未能覆盖到艺术类所有专业,因而存在涉及专业如何认定的问题,经反复研究,特就认定办法说明如下:

一、音乐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乐理、钢琴、器乐、声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单考院校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涉及到的专业,其录取以单考院校成绩为依据。

二、美术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单考院校的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涉及到的专业,其录取以单考院校成绩为依据。

三、省艺术类术科统考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合格考生发出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合格证并予以公示,考生可持统考合格证参加相关院校(专业)的单独考试。

四、按教育部的规定,报考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未参加统考且报考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的,将不能参加录取,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2:

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简章

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专业招生,除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专业外其它专业(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星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含学前音乐教育)专业外其它专业(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及除经教育部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特殊专业外,术科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定点考试、定点评卷,术科考试成绩在全省通用(不含单独组织考试的院校或专业)。术科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领导,有关高校协助实施。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文科类考生;

2.现役军人需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二、艺术院校招生高考(论坛)报名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1.报名时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26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按《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4号)规定执行。

2.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

3.报考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全省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办法、时间和地点

1.全省音乐专业术科统一考试

(1)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内容:声乐、钢琴或器乐、视唱练耳、乐理和加试,具体考试办法按《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

(2)音乐术科考试时间:2011年1月9日下午考乐理(笔试);2011年1月10日至1月22日进行各项面试。考试地点:音乐术科笔试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音乐术科面试设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2.全省美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

(1)美术术科考试科目:色彩、素描、速写。具体的考试办法按《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

(2)美术术科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11年1月9日,上午考色彩,时间为三小时;下午考素描、速写,素描考三小时,速写考半小时。全省分设八个考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工业大学东风东路校区、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华南农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广东教育学院)。考生须于1月8日下午到考点缴交报考费及熟悉考场环境。

四、全省统一考试的术科考试成绩及院校专业单独组织考试的术科考试成绩的适用范围

全省统一考试的音乐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美术专业术科考试成绩适用于全省艺术院校(专业)(省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及未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省外院校各相关专业录取,为提高录取机会,拟报考艺术院校(专业)术科单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确定所报院校(专业)是否省统考涉及专业的,应先报名参加省艺术类术科统考。经省招生办批准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院校或专业的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或本专业。未经省招生办批准的院校不得单独组织术科考试和加试。

五、填报志愿

凡拟2011年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含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必须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凡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广东省的艺术类考生,不得报考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与其他属性的考生相同。达到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认可统考成绩以及省统考涉及的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取得院校艺术专业术科单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六、文化课考试和录取

凡报考美术专业、音乐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都须参加文化课考试,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广东省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 + 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考生应按文科类要求备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施《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实际,报考理科并兼报艺术类考生,可报考艺术类专业术科实行单考且招收理科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但不得报考省统考专业和省统考涉及的专业。这类考生报名时按理科类考生报名,但考生需向市招生办公室提出兼报艺术类的书面申请,经市招生办公室报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按理科兼报艺术类考生处理。

广东省艺术院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认可全省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院校,文化课和术科的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划定;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院校,文化课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及广东省具体情况划定,术科分数线由院校划定并报省招生办审定。

报考广东省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省招委会确定的投档原则和顺序,提供考生档案给院校择优录取。

报考外省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根据广东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且该艺术院校术科考试合格名单,结合广东省文化课考试录取分数线,投档给有关院校录取。

七、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及省术科统考考点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

020-38627842(fax)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

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

石牌校区

020-85211098,

85213484(fax)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

510631

广东工业大学

东风路校区

020-37626233,

37628404(fax)

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

510090

广东工业大学

龙洞校区

020-87082921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公路迎龙路即龙洞森林公园正门进200-300米

510520

广州大学

大学城校区

020-39366232,

39366069(fax)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510006

华南农业大学

020-85280082,85283652,85281806(fax)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

510640

广州美术学院

赤岗校区

020-84017740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510260

广州美术学院

大学城校区

020-84017740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510006

星海音乐学院

020-39363636,

39363666(fax)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510006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广东教育学院)

020-34113327,34113555

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大院

510303

 

附件3:

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完成期限

印发2011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及术科统考大纲

省招生办

2010年11月底前

制定2011年艺术专业招生工作意见

省招生办

2010年11月30日前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

高考报名点

2010年12月20日-26日

成立音乐专业术科考试命题小组,命题印题

省招办

考 点

2010年12月10日前

成立美术专业术科考试命题小组,考试准备

省招办

考 点

2010年12月15日前

美术专业术科考试

考 点

2011年1月9日

音乐术科乐理考试

考 点

2011年1月9日

音乐术科面试

考 点

2011年1月10日-22日

将美术专业术科成绩库及清样分别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

评卷点

2011年1月25日前

将音乐专业术科成绩库及清样分别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

考 点

2011年1月28日前

招生院校上报艺术专业招生生源计划

招生院校

省招生办

2011年4月1日-4月10日

组织文化课考试

市、县(区)

招生办

2011年6月7日-8日

电告外省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

省招生办

2011年7月5日前

录 取

省、市招办

招生院校

2011年7-8月

总结招生工作,处理遗留问题

省招生办

2011年9月

 

附件4:

2011年广东省艺术类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册

打印时间:年 月 日

考 生 号

姓 名

术科成绩

总 分

备 注

术科1

术科2

术科3

术科4

术科5

   
                 
                 
                 
                 
                 
                 
                 
                 
                 
                 

注:1、本表应分美术、音乐专业填写;

2、美术类“术科成绩”栏的术科1、术科2、术科3分别为素描、速写、色彩;

3、音乐类“术科成绩”样的术科1 - 5分别为声乐、钢琴、器乐、视唱练耳、乐理。

附件5:

2011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单考院校申报表

院校代码、名称(盖章):办学性质: 申报时间: 年 月日

院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

单考专业

层次

(本/专科)

考试科目(内容)

是否省统考

涉及的专业

考试时间

         
         
         
         
         
         

广东省招生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各单考院校招生办公室须于2011年1月1日前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体艺组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510631)

附件6: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单考考点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

张浩响

020-38627842(fax)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

510631

广州美术学院

刘燕平

020-84017740

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

510260

星海音乐学院

(大学城校区)

吕 进

020-39363636,39363666(fax)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510006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王立耕

020-37081353,37082723(fax)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天河客运站西侧300米)

510507

华南师范大学

李颖

020-85211338,85213041,88330629,85213243(fax)

广州市石牌

510631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滨江校区)

吴春锦

020-34283877(fax)

广州市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

510230

广州市美术中学

赖凯洪

许见勇

020-83823039,020-83838408,83877345(fax)

广州市东风东路580号

510060

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曹剑新

张 伟

0755-25105824,25114678,26226314

深圳市深南东北斗路20号

518002

深圳市平冈中学

王晓波

安 禄

0755-89387261

深圳市龙岗区龙平东路252号

518116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韶关铁路一中)

邓大贤

0751-8777230,8929481

韶关市大塘路

512023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

高级中学

张子明

利永伦

0757-81901352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原南海师范学校)

528200

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

郭瑞民

叶志宏

0752-6223419,6202106

0752-6202119(fax)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城

5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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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招[20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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