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即将开始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发布于 2011-01-07    已有  人阅读

●报名时间:1月15日至17日    ●省级统考时间:1月19日至20日   ●专业考试成绩公布:1月24日前

  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即将开始,昨日,从省招办了解到,省级统考报名时间为1月15日至17日,统考时间为1月19日至20日,科目主要有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民族工艺美术类、播音与主持类。地点在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

  报名要求及程序

  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实行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美术专业必须参加省级统考。凡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报名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县(区)招办提供的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考生本人到现场数码照相(他人不得代报)。省内高中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证明,往届生及省外借读高中生携带县(区)招办证明;参加校考的考生按招生院校的考试要求自行与学校联系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与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由考区招办负责。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独立设点进行校考,我省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院校的校考。若招生院校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考生须在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参加校考时考生持户口所在地县(区)招办开具的证明及考生号、省统考合格证直接到院校报考。

  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除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外,以省级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时均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

  教育部批准校考的院校,录取时使用校考成绩。

  省级统考专业合格标准由省招委确定,1月24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青海省招考信息网(www.qhzk.com)查询。

  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确定,考试成绩由院校通知考生。院校须将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于4月15日前以纸介质(加盖院校公章)、标准数据库两种形式报青海省招办备案。(电子邮箱:jingq2612@163.com">jingq2612@163.com。)

  同时,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

  填报志愿

  获得专业省级统考考试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未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以其报名所在地考区招办统一上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艺术类院校志愿。

  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考生,持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所属县(区)招办填写青海省2011年省外艺术院校考生志愿表,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

  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考生,与我省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填报志愿。

  录取

  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或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

  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院校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除教育部批准的院校外)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其文化成绩应达到青海省招委确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相关的规定程序及要求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查择优录取。

  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记者: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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