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课改考试试行办法出台 成绩不再设优秀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于 2010-12-11 已有 人阅读
新的考核方式和此前的高中会考相比,基本类似,也是修完一门考一门,只是在计算方法上,由于课程结构发生了变化,成绩计算方式上也有一定变化。
高中新课改已实施一段时间,为了更系统地解释新课改后各学科的考试办法,省教育厅日前下发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针对高一年级开始适用。目前高二、高三年级仍采用原来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
新的考核方式和此前的高中会考相比,基本类似,也是修完一门考一门,只是在计算方法上,由于课程结构发生了变化,成绩计算方式上也有一定变化。
11个科目 着重考能力和知识运用
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省教育厅表示,今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将逐步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不过目前学业考试成绩如何与高考挂钩尚未明确,将进一步研究学业考试实施细则,细化要求。可以确定的是,学业考试将越来越活、越来越注重与实际结合。省教育厅要求,今后学业水平考试也将体现新课改的要求,命题也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为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各学科必修学分要求的模块内容和部分学科选修ⅠA模块内容。
修完一门考一门 分等级呈现
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学科考试时间按照“修完一门学科考一门学科”的原则安排。考试不及格,考生可参加补考。这和目前我省的高中会考差别不大,只是在时间和考试成绩的划分上有一定区别。
按照规定:新课改后,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第一学年下学期(每年6月),补考时间为第二学年上学期(每年9月);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试时间为第二学年上学期(每年1月),补考时间为第二学年下学期(每年3月);政治、通用技术考试时间为第二学年下学期(每年6月),补考时间为第三学年上学期(每年9月),语文、外语、数学考试时间为第三学年上学期(每年11月),补考时间为第三学年下学期(每年3月)。
学业考试科目虽以分数计分统计成绩,但最终会以等级制呈现。各科目原始分满分为100分,分为优秀(100~85分,记为A)、良好(84~70分,记为B)、合格(69~60分,记为C)、不合格(59~0分,记为D)四个等级。考试科目补考成绩分为合格(60分及以上,记为C)、不合格(59分及以下,记为D)两个等级。不再设优秀和良好等级。 记者 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