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来源:转载 发布于 2010-12-01 已有 人阅读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多渠道选拔各类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模式
2011年我校将继续以“学业测试+面试”方式,自主选拔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学业测试:我校将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合作,共同进行“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dvanced Assessment for Admission,简称AAA测试)。AAA测试成绩是考生进入面试环节的重要依据之一。
面试和特色测试:由我校组织专家专门进行,测试内容考生无需专门准备。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考生在我校闵行校区进行,其余省市由我校派遣面试专家在当地省会城市(或远程方式)进行。
二、 报名资格
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
1、中学推荐:
有志报考我校、品质优秀、具有创新潜质、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具备全面发展素质或突出学科特长潜能,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符合高考体检合格标准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学生自荐:
凡符合高考报名资格、素质全面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长(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三、选拔及录取优惠政策
1、参加AAA文化课测试的人选,由我校审核确定。
2、我校将根据AAA测试成绩、所在中学的推荐意见、高中阶段整体表现、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参加自主选拔面试环节人选。
3、我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和面试表现,确定获得自主选拔优惠政策人选。
4、 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志愿须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为A位置),方可以相应优惠政策录取。
① A档:
若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加10分排序录取相应专业志愿;
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但不低于一本线),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优惠40分予以录取。少数特别优秀的同学,优惠幅度可大于40分,具体优惠幅度以考生收到的我校自主选拔结果通知书为准。获得我校A档资格的同学,将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
② B档: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加5分排序录取相应专业志愿。
四、具体事项
1、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站http://zsb.sjtu.edu.cn,进入“。请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由所在中学核实该表和获奖复印件后盖章签字。请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截止日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交通大学新行政楼B楼333室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
2、请确保报名材料打印质量,保证条形码清晰可辨。 我校用联网扫描条形码方式,更新材料状况,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审核结果。
3、初核通过后,考生可按网上指引,及时缴纳报名考试费,参加测试。
4、对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我校审核批准后,减免其报名考试费、资助部分面试交通费。
5、获得AAA测试资格的同学(含推荐生、自荐生),需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网上公告。
6、测试日期:初定
7、测试地点:在全国各省市均设有考点(除西藏外),考生可自行选择测试城市。
8、考生可在高考户籍省市或就读高中所在省市,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9、测试科目:
公共科目:阅读与写作(含中文、英文)、数学。
理科:自然科学(物理、化学)。
文科:人文社会(历史、地理、政治) 。
五、特别说明:
2011年我校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开展的“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面试预录取)”工作方案及章程,在我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六、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