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三亚招飞行学员:报名学生不得有文身刺字
来源:南海网 发布于 2010-11-26 已有 人阅读
24日,南岛晚报记者从三亚市教育局了解到,2011年空军在三亚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已全面展开。即日起至12月结束,将由三亚市教育招生部门及各学校宣传招飞政策,并发动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报名参加。
据了解,此次招收对象须为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无文身、刺字;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E”字表在4.9以上),无色盲、色弱;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此外,参加招飞的应届毕业生除了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还需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011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从2010年10月份开始至2011年8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招飞初选工作从2010年10月开始至12月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步检测。各学校要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招飞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后推荐为初选对象。学生持《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报名、初选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证明,由县(市)、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检测,合格者确定为复选对象。
复选工作2011年1月开始,5月结束。复选工作在招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定选工作将从2011年6月中旬开始,7月下旬结束,将在空军招飞局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届时,对通过集中选拔的学生,由空军招飞局根据高考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录满年度招飞计划数额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
据了解,2011年空军在海南省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的招收范围设在海口市、三亚市。三亚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主任林家护告诉记者,2009年空军便开始在海南省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2009年在三亚录取一名,2010年有两名学生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