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时评:变“校长推荐”为“社会推荐”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于 2010-11-07    已有  人阅读

近日,北大2011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消息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对于如何保证公平性这个社会焦点问题,北大招办强调要“严格落实各项程序和细节,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此继续参与和监督”。

  正如北大所强调的那样,严格落实各项程序和细节,重视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将推荐标准、被推荐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推荐过程全面公开,最终促使个体的校长推荐变成全民参与的社会推荐,这是保证招生公正、透明、阳光的必然要求。

  首先,推荐标准要向全社会公开。无论推荐的是全才,还是偏才、怪才,北大和各获得推荐权的中学一定要制定出明确翔实、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推荐标准,并将这些标准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比如,针对北大对被推荐的高中生提出的综合素质全面的要求,北大和各获得推荐权的中学就应该拿出能够反映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全面的评价标准。

  其次,被推荐学生的个人信息要向全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除了被推荐学生的姓名、学校、科类、性别外,更应该包括该学生在中学各学年的各科成绩、获得各项奖励的情况、公益服务和社团活动中的表现、校长的详细推荐评语等能够反映该学生综合素质的综合成绩单

  再其次,推荐的方式和程序要最大限度民主化和透明化。大学招生属于公共行为,招生名额属于公共资源;对于公共行为的开展和公共资源的处置,普通公民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因此,招生和推荐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引入民主机制:一要给优秀学生自荐的权利和机会,充分尊重学生个人的意愿。二要将班主任推荐、任课教师推荐和班级学生推荐结合起来,尤其应注重班主任推荐的环节,即使是校长推荐或写评语,最好也先由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执笔,再由校长把关。三是建立公开竞争、集体讨论的选拔机制,比如将学生海选与校长、教师代表组成的专业评审团的严格审查结合起来,以最大限度减少争议。四是成立诸如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等机构,让他们参与推荐标准的制定和推荐过程的监督。(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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