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艺术高考政策六大变化
来源:东方今报 发布于 2010-11-05 已有 人阅读
昨天,省招办下发了201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对我省2010年艺考作出安排。记者注意到,除部分非艺术类专业退出艺考外,最重要的变化是明年艺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划定标准提高,从不应低于本省确定的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提高到65%。
【变化篇】
●11种非艺术专业退出艺考
由于艺术专业文化录取分数线较低,且专业收费较高,催生了一批既非美术也非音乐表演类的“第三类专业”,例如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非艺术专业“混”进艺术队伍招生,引起了教育部的高度重视。
今年7月,教育部开始清理审核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教育部12月17日公布的清理审核结果显示,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媒体技术、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11个专业,从明年起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含艺术属性专业获批后可按艺术类招生
以往部分高校与艺术相关专业也按照艺术类专业标准招生。今年教育部规定,各有关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等17个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有关高校及专业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www.chsi.com.cn)。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线提5%
艺考规则中,最受考生关注的可能是明年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划定标准提高。记者注意到,教育部要求2010年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65%,比往年提高了5%。
我省规定,教育部规定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院校和专业)本科专业可自行划定文化分数线;其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和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都要按照此标准划定分数线。
●艺考作弊将取消报考资格
今年教育部明确规定,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对在组织专业考试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
●校考合格人数不能超过招生计划4倍
往年也有校考院校为招揽考生,发校考合格证人数大大高于招生计划。今年省招办专门规定,校考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4倍。各院校校考应在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合格证》(含专业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
●考生试卷或视频要保留一年
教育部要求,艺术类考试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复查。
注:
1.音乐类专业个体测试3月在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
2.空乘类省统考成绩达到该类专业合格线的考生,还要体检。参加体检的地点及考生名单将于3月25日在省招办网站(www.heao.gov.cn)公布,体检时间为4月3日~4日;
3.以上各类具体的分市分批时间,考生应于2009年12月28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省招办网站(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上查询。
【提醒篇】明年5月初公布省统考合格线
省招办将于明年5月初在省招办网站集中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线,以及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名单。
为不影响考生正常复习,经省招办同意,各院校可以组织校考,校考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1月21日~2月28日进行。(今报记者 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