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考试院院长:推进招生考试专业化建设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于 2010-10-31 已有 人阅读
张静
在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的进程中,招生考试事业肩负着独特的责任和使命;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招生考试改革是一项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必须清醒地认识招生考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专业化建设跃上新水平。
“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思路和具体要求。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招生考试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创新测评理念和方法,优化体制、机制,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招考事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考原则,自觉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考试、招生、评价工作的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招生考试与评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作为地方招生考试机构,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于世纪之交,至今已走过十年不平凡的历程。进入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招生考试事业迈进专业化建设新阶段。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说是全国招生考试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深入思考:招生考试事业如何推进专业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局?
伴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高考改革从未停步,但在新形势下,研究探讨高考改革之策任务更加艰巨。怎样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方式,重点探索高水平大学拔尖创新人才的入学选拔标准和选拔办法?怎样深化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加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比例,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怎样提高命题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实施标准化管理?这些,都是亟待研究解决的时代课题。
如今,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已深入人心,成为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教育理念。招生考试事业应当适应这一时代趋势,打破束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桎梏,以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为目标,优化社会考试项目开发和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终身学习服务产品;积极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立法和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改革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规范社会助学活动,探索学业综合评价方式,构建终身学习支持体系;积极推进基础教育阶段学业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系统的分析报告,为政府出台教育发展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招生考试事业正经历着一场划时代的技术革命,网上报名、阅卷、录取等已打破传统的招考形式。为此,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抓住机遇,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全面推进数字化招生考试机构建设,提升招生考试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全面实施以“数字化考试院”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方案,着力构建“招生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各类考务信息系统与招考资讯网的集成应用;充分整合、开发考试数据资源,更好地体现“服务考生、服务教育、服务社会”的宗旨。
招生考试改革不断深化,需要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机构专业化建设,提升招生考试院的专业化水平。依据“考试设计与命题”、“考试实施与管理”、“考试评价与服务”的业务链,使体制、机制更加适应专业化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考试学术期刊、科研基地和教育考试研究会等平台,积极开展事业发展及应用技术研究;巩固、扩大与国际招考机构的交流,逐步推进以项目合作为纽带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大力引进智力和技术,提升招生考试机构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作者系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