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大学医学部 发布于 2010-10-26 已有 人阅读
为方便考生及时查看201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的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报名时间、选拔程序、录取办法、联系方式等,高考网特搜集了201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招生简章,以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以下为具体内容:
201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招生简章于2010年11月份公布,敬请留意。
整理了北京大学医学部2010年、2009年的自主招生简章,以供参考。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学专业特色,2010年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在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选拔标准:
综合素质全面、品学兼优、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理科)。
二、报名和推荐程序:
1、原则上由学校推荐。学生本人自荐申请,需经所在中学同意并签署意见;
2、学生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学校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加盖公章,提交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3、同一学校推荐多名学生的,向医学部招生办公室提供推荐排序汇总表。
三、选拔程序
1、初选:根据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笔试:通过初选者参加北京大学医学部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科100分);
3、面试:考察综合能力。
4、确认资格:医学部将参照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人选。自主选拔录取名单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示。
四、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分为两类:A类考生不指定专业,B类考生仅限护理学专业;
2、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均须参加当年高考,高考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写第一顺序,B类考生须同时将第一志愿专业填写为护理学,A类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
3、A类考生可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当地录取线下20分内提档录取(不重复计算其他加分,须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医学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加10分的优惠;
4、B类考生需与医学部签订协议(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毕业时如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只限推荐护理学专业),可在医学部录取线下50分内提档录取(不重复计算其他加分,须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5、高考出分后考生务必于2010年6月3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前将《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报考确认单》填好寄回医学部招办,不按医学部要求填报志愿或未寄确认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 12月25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请学校或学生本人将推荐材料(学生可自愿提供高中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寄送至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所有考生推荐材料恕不退还);
2、初选:时间待定,初选结果将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学生按照要求准时到医学部参加考试;
3、笔试、面试: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经考核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书面通知学生所在中学。
六、其他事项:
1、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医学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
2、各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所有推荐材料务必客观、准确,学校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并报当地省高招办。
3、北京大学医学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收取一定费用。
七、本细则经北京大学医学部部务会通过,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邮编:100191 电话:010-82802191 传真:010-82802223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
【09自主招生】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学专业特色,2009年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试点范围由北京市扩大到华北地区(包括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部分重点中学。
一、招生对象及数量:
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部分重点中学应届优秀毕业生(理科)。
自主招生只接受学校推荐,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见附件1。原则上每校推荐学生不超过2名。
二、报名条件(以下各项条件须同时具备)
1、综合素质全面,思想品德优秀,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无违纪、不良行为;
2、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医学部要求(见医学部本专科招生网页),心理素质好;
3、学习成绩优秀,在所在中学理科全年级排名前20%以内。
三、推荐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志愿报考医学类专业;
2、学生所在学校在申请考生中择优推荐;
3、被推荐学生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2009年自主招生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并连同本人高中阶段成绩单提交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四、选拔程序
1、初选:根据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笔试:通过初选者参加北京大学医学部组织的自主招生统一笔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每科100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各占5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选拔部分学生参加面试选拔。
五、录取原则
1、申请北京大学医学部的自主招生的学生均须参加医学部组织的选拔考试。医学部将笔试、面试成绩确定2009年自主招生人选;
2、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当年高考,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北京大学医学部相关专业,原则上可在医学部录取线下20分内提档录取(不重复计算其他加分)。高考第一志愿未报考医学部相关专业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3、享受下调分数录取的考生,专业必须服从北京大学医学部调剂。
六、时间安排
1、中学推荐截止日期:2008年11月30日,请学校或学生本人将推荐材料(学生可自愿提供高中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请写姓名,所在中学)寄送至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2、初选时间:2008年12月21日,初选结果将书面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同时寄送考试准考证,学生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2009年1月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2009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非北京生源面试时间为2009年1月3日下午);
5、经考核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将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书面通知学生所在中学。
七、注意事项:
1、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投诉,所有推荐材料务必客观、准确,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2、请参考医学部体检要求,如发现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认定资格。
八、本章程经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工作委员会及部务会通过,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邮编:100191电话:010-82802191传真:010-8280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