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章程
来源:http://www.ewt360.com 发布于 2010-10-18 已有 人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高等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872
2.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邮政编码:310018
3.办学地点: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4.学校网址:http://www.hzvtc.edu.cn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招生计划(人)
01 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方向) 3 68
02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3 48
03 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 3 20
合计 136
第四条 专业介绍
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方向)
主修课程:《时装销售技巧》 、《时装商品管理实务》、《时装商品展示》、《时装零售经营》等。
就业方向:面向时装终端导购、时装终端店长、陈列师、品牌督导、销售经理、营运主管等岗位。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主修课程:《酒店管理实务》、《餐饮服务与管理》、《前厅服务与管理》、《客房服务与管理》、《酒店实用英语》等。
就业方向:面向高星级酒店和餐饮企业领班、基层管理人员等岗位。
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
主修课程:《综合英语》、《英语听说》、《消费者行为分析》、《销售管理》、《国际贸易》等。
就业方向:面向各类企业,从事销售主管、市场主管、客户经理、渠道主管等岗位,也可通过专升本或专升硕的途径进入美、英、澳等大学继续学习深造。
第五条 收费标准
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方向)专业收费8000元/人?年,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业收费7000元/人?年,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专业收费7000元/人?年。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六条 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事先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号的省内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中学期间各科会考成绩无不合格记录。
3.在中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4.报考普通文理科考生。
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第五章 报名
第七条 报名方式
1.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可于4月8日至4月22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hzvtc.edu.cn )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下载并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2.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网上信息输入”的基础上,在4月23日到我校“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上交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报名表:《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名。
(3)验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并交相关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5)考生高中阶段的会考成绩及在校期间无违纪证明,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6)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7)验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并交复印件一份。
(8)交高考体检表复印件一份。
3.报名考试费:110元,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费。
4.考生所交材料、复印件和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第八条 报名时间、地点与咨询
1.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4月22日。
2.报名地点: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3.报名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行政楼333室),邮编310018。
4.报名咨询:
(1)学校教务处负责接待及解答“自主招生”有关事宜。
(2)点击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网址:http://zs.hzvtc.edu.cn)。
(3)咨询电话:0571-86916835,0571-86917017。
5.来校线路:
如考生自行乘车来校,可在黄龙体育中心、杭州大厦、公交总公司等站点乘坐快速公交B1线在“学源街文泽路口”站下车,向前300米,即到学院南大门;也可乘B支4线到“下沙高教文溯站”下车,向前左拐300米,即到学院南大门;如自备车来校,请详见招生网指示图。
第六章 考试
第九条 考试时间:2010年4月24日。
第十条 考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一条 考试评分:满分100分。
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方向)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观形象30分、语言表达能力40分、行为能力测试30分。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场景模拟80分,英语口语20分。
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考生英语口语测试40分,仪表仪态10分、人生规划能力20分、与专业相关的能力30分。
第十二条 考试形式:面试。
第十三条 测试方式: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学校纪检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第七章 确定入选考生
第十四条 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自主招生计划的150%比例确定拟入选名单。若实际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150%,则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拟入选名单。拟入选名单确定后,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五条 2010年5月15日前,学校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审定后的拟入选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hzvtc.edu.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同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考生与我校签订《自主招生入选协议书》,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发放入选资格通知书。
第十六条 降分幅度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方向)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业和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高考本校录取投档线可降50分。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70分以上(含70分),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方向)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业和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高考本校录取投档线可降40分。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方向)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业和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高考本校录取投档线可降30分。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方向)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业和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高考本校录取投档线不降分。
所有降分,均按规定不突破第三批最低控制线。
第八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入选考生须参加当年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我省当年第三批最低控制线,加上可享受幅度的降分后,其总分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省教育考试院在第三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先行向我校投档,由我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已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录取的,不影响其后面正常投档。
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加上可享受幅度的降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转氨酶正常,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内、外八字脚,身高:女1.58米以上,男1.70米以上。
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身体健康,身材匀称,肢体健全,无色盲(色弱),身高: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8米以上且1.83米以下。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自主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五条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二十六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3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1500元/年;下沙慈善总会金秋助学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2500元/年;同时还设有康恩贝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生特别奖等。
第二十九条 勤工助学
学院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五百个。
第三十条 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就学地助学贷款国家贴息,贷款金额最高6000元/人?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0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邮编:310018
咨 咨询电话:(0571)86916835、86917017
咨 咨询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乘 乘车路线:B1线、B支4线
传 传真:(0571)86916823
网 网址:http://zs.hzvtc.edu.cn
E E-mail地址: 8691683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