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自主招生解读:录取考生不再参加高考

来源:http://www.ewt360.com       发布于 2010-03-19    已有  人阅读

一、什么是高职自主招生

  所谓高职的自主招生,是指由学校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考生参加院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被录取,不用再参加高考。

  二、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

  试点院校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原则上应包含:1、试点院校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2、试点院校组织的面试、实操能力测试成绩;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成绩(高中会考成绩等);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评语或中学的推介材料。各试点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入学需要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已参加2010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考生按试点院校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填写试点院校印制的《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加盖中学公章的推介材料,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

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其他考生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考生本人应认真、慎重填写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

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表》经本人及家长确认上交后,一律不予更改。

  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应向考生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推介材料。

  每名考生限报一所试点院校。

  (三)报名时间:3月上旬,试点院校公布招生章程,3月中下旬办理报名手续。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试点院校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合法、合理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要求提供高考体检结果。

  四、收费标准

  试点院校参照国家统一高考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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