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来源:http://www.ewt360.com       发布于 2009-12-05    已有  人阅读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的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具有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

1、奥赛获奖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2、创新发明类: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取得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的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

3文学特长类: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4、英语(论坛)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5、德育优秀类: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本人或父母具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以政府颁发的证书和新闻稿为准);

6、学习优秀类:各省(市、自治区)重点中学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优秀,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20%者。

符合上述1—5类的考生称为A类考生,第6类称为B类考生。

二、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10年总招生计划的5%。

三、报名方式

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申报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报名采用网上申请形式。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4日—2010年1月10日(2010年1月10日24时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申请人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suda.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苏州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0年1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苏州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③身份证(无身份证使用户口簿)复印件;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⑤个人陈述,须由本人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字数在1000—1200字。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0年1月22日前在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考试(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

2、报到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0年2月5日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苏州大学东校区(东环路50号)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

3、测试

考试科目:理工类:数学、英语、物理;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

测试时间:2010年2月6日,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及考场外通知。

4、确定入选考生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进行评定,择优选拔。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学校将在A类考生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B类考生均认定为合格等级。

5、入选名单公示

苏州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学校招生办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论坛)”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6、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与考生签订《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凡获得苏州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将苏州大学填写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未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则仍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

1、测试成绩优秀者

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学校将满足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2、测试成绩合格者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如专业服从调剂,我校确保录取。学校将在总分上加20分(江苏省考生加10分)参加专业排序予以录取。

对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六、开设理科强化班、文科强化班

我校针对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将组建理科强化班和文科强化班。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均可选择参加强化班的学习。学校将依托全校学科齐全的优势,集中教学师资,以强化基础、分流培养为特色,实行全学程学分制管理和导师制。前两年主要强化自然科学基础和人文科学基础课程,同时强化外语、计算机,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意向及兴趣爱好选修其他课程。两年后根据学习成绩、本人兴趣及分班计划进入相关专业学习。学校对强化班的学生在学习条件、导师指导、出国深造、推免攻读研究生(论坛) 、奖学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将根据“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自主选拔工作,我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12)67507941、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

九、其它

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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