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0年高考时间确定 考省内院校不迁户口
来源:http://www.ewt360.com 发布于 2009-12-04 已有 人阅读
12月3日,福建省高招办出台最新规定称,福建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日至8日举行。2010年全国统考实行与高中新一轮课改相应的高考方案。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高考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科目文理考试科目皆为四种
文史类、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等四门;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等四门。
外语考生可从六个语种任选一种
据福建省高招办规定,2010年福建省高考科目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参加考试。
报考高校外语专业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时间及要求另行规定。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第。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
成绩不对外公布,有疑问可申请复查
考生凭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省高招办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外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质疑,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高招办申请复查分数。
在全国统考成绩达到当年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部属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投档;省属高校原则上均按执行计划的100%投档。
户口考入省内高校不迁移
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被省外高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来源:海峡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