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将实行中学校长推荐制 被荐者降30分录取
来源:http://www.ewt360.com 发布于 2009-11-09 已有 人阅读
本报北京11月8日电(记者原春琳)北京大学8日晚正式对外公布了此前流传甚久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凭知名人士的推荐信便可获得一流大学的招生面试资格,从此不再是纸上谈兵。
按照此方案,部分地区中学校长的一纸推荐信一旦通过北大相关部门的审核,其推荐的学生便可以免考,直接进入面试阶段。这部分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北京大学本科招生计划人数的3%以内,具体人数则视申请中学以及中学推荐学生的情况而定。
“实名推荐制”的方案不是面向全国各地的高中生。根据北大的方案,招生对象是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陕西、新疆等省(区、市)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
不是全国所有的中学校长都具有推荐资格。据北大招办介绍,从11月9日至12日,中学校长必须首先以所在中学和本人名义向北大招办提交关于参加“实名推荐制”的书面申请;北大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再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将获得参加北京大学“实名推荐”的资质,并可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则可以不推荐,所具有的资质将自动延续。而当年提出申请未获通过的中学,可在下一年度再次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具体来说,北大根据中学校长所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在高考(论坛)录取时将享受北京大学一批次录取线下降30分录取的政策;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的学生,可向北京大学申请相关专业的保送资格。
在推出新尝试的同时,北大也强调了监督机制。据介绍,北大会在北大招生网上对获得“实名推荐”资质的中学、校长及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中学也必须在本校范围内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同时,中学校长所具有的推荐资质并非终身制。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中学及校长的推荐资质;而获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资格。而如果遇到校长变更等情形,则须由新校长重新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