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业负责人网友热点就业问题解答
来源:http://www.ewt360.com 发布于 2009-08-24 已有 人阅读
人社部、教育部就业负责人答网友提问
问: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可存放在哪里?存放地不同是否会影响就业?
答:毕业生离校以后档案可以在学校存放两年,同时也可以转回到当地县级公共服务岗位或者人力部门。户口和档案只是个人身份的一个证明,不管放在哪里都不影响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有的毕业生回原籍,有的在学校周围逗留,成为“漂族”,有的档案放在学校找不到了。今年将对未就业毕业生实行登记管理,希望毕业生回到原籍县以上城市,到公共服务就业机构登记、存档,政府将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还有的毕业生不回原籍,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大城市等待就业机会。希望他们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也会得到免费服务。
问: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制度会不会成为企业廉价使用劳动力的机会?
答:国家今年正式推出“三年百万见习计划”,用三年时间吸纳一百万未就业毕业生,今年吸纳30万人见习。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由地方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有关部门将对见习基地提出明确的要求,规定用人单位有一定比例的留下见习人员作为正式员工,避免用人单位把大学毕业生作为廉价劳动力来使用。目前,人社部已经公布了全国31个省的就业见习工作负责单位和负责人的联系方法,各类企业和毕业生都可联系咨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与到就业见习中来。
问:我是靠国家助学贷款念完的大学,好不容易毕业了却又找不到工作,现在该怎么办?
答:国家对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这类毕业生可到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如果入学前是城镇户籍,则到相应街道或社区劳动保障基层平台进行登记;如果入学前是农村户口,则到户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相关部门将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譬如优先推荐参加见习、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帮助自主创业等。
如果还不能就业,则通过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问:我是2006年毕业生,参加了“三支一扶”,回到原籍想扎根基层。但是县里公开考试招聘的信息甚少。
答:今年国家更加关注基层项目结束后毕业生出路问题。除了在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研究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外,要求所有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优先为这些人提供就业服务。国家政策已经明确,参加基层项目的毕业生,相对应的岗位空缺以后,必须录用、或者优先录用参加项目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