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08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分两段进行
来源:http://www.ewt360.com 发布于 2008-04-01 已有 人阅读
记者28日从省招办获悉,2008年,甘肃省将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据介绍,目前,高考填报志愿在全国有3种办法:即考前、考后估分和成绩公布后填报。甘肃省多年来实行两段填报志愿,即考后估分填报本科层次院校志愿,成绩公布后填报专科层次院校志愿。
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成绩公布后填报高考志愿的呼声越来越高,省招办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同时对2007年31个省区市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考前填报志愿的已减少到4个省,原来考后估分填报志愿的由16个省减少到9个省,原来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由10个省上升到18个省,2008年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将增加到20个省。鉴于全国大多数省份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省招办决定今年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具体做法是:考生在明确自己的高考成绩的情况下,分两段填报高考志愿。第一段(6月24日至28日)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I卡);第二段(7月14日至18日)填报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本科)、专科、高职院校志愿(Ⅱ卡)。每个批次设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第二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第一志愿院校可填报四个专业,平行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
今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将分三次确定、三次公布。第一次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确定第一批重点、第二批普通本科和民族院校本科的文、理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二次是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集后,确定体育、艺术类本科分数线;第三次是独立学院本科、高职高专志愿上报后,确定独立学院本科、高职高专文、理科参照分数线和体育、艺术类专科参照分数线。(记者 宜秀萍)
2008甘肃省实行平行第二志愿方案
甘肃省招办28日宣布,在保护绝大多数考生利益、同时兼顾高校利益的基础上,今年高考中,甘肃省决定实行平行第二志愿方案,即: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第二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
据介绍,今年教育部鼓励各省区市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推行与否由各省区市自主决定。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在实行平行志愿上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在每个批次中设置若干个平行一志愿和征求志愿,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的平行志愿顺序进行投档。2007年,江苏、浙江、湖南三省实行了平行一志愿方式。第二种是设一个第一志愿和若干个平行第二志愿加服从调剂志愿,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目前了解到的有包括甘肃省在内的安徽、山东、河南、云南、陕西、福建、江西等省采取这种方式。另外,新疆、吉林等省区设第一、第二志愿,其他志愿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