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政策变化——甘肃

      发布于 2014-05-14    已有  人阅读

  甘肃省招委2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今年该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其中在高考招生环节出台很多新的调整政策。

  关于外来务工子女参加高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具有甘肃省连续三年户籍和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即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符合此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允许参加高考。

  调整照顾加分政策

  1.取消奥赛省级赛区一等奖照顾加分项目。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从2014年起,不再享受奥赛省级赛区一等奖照顾加分。

  2.体育特长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教育部规定的8个项目和甘肃省报批备案的健美操项目。

  3.原省级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调整为地方性照顾政策,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省级学生体育运动一级不再享有报考省内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仅限于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者。

  调整艺术类招生政策

  1.艺术类专业统考按4大类招生考试,即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

  2.学前教育专业不属艺术学门类,将按文理类招生办法招生。

  3.对外省院校设立艺术类校考的资格进行了调整:三本及以下院校全部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不再设点组织校考;二本院校必须在甘肃省投放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方可允许设点组织校考。

  调整英语口语和徒手画测试办法

  今年起,甘肃省不再组织英语口语和徒手画测试工作,改由考生对照院校招生章程和个人情况选择填报志愿,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测试。若测试不合格,由招生院校负责转入其他专业。

  加大对贫困地区高校招生扶持力度

  教育部下达甘肃省省属高校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由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中医学院等6所院 校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招生录取。扩大省属院校高职(专科)层次面向贫困地区单独招生规模,2013年实施单独招生的兰州石化职业 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武威职业学院5所院校和2014年新增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平凉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院校专科层次的优势专业,按照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10%,面向58个贫困县(市、 区),分县(市、区)单独招生录取。

  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招生

  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4所省属高校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面向全省招收农村户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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