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最悠久的中国知名高校概览

来源:新浪博客       发布于 2013-01-07    已有  人阅读

  中国具有近代高等教育性质的学校,发轫于19世纪60年代初。

  1862年在北京创办的京师同文馆,是中国近代第一所新式高等专科学校。“同文”,即通识各国语文;“馆”也就是今天的“学院”。京师同文馆是当时的国立外国语学院。1902年,京师同文馆并入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换句话说,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62年成立的京师同文馆。

  中国近代第一所大学,从不同的角度看,有不同的结果。

  从创办时间上看,中国近代第一所大学,是始创于1895年的中西学堂。中西学堂即北洋大学的前身、今天的天津大学。中西学堂1913年改称国立北洋大学。1951年北洋大学与河北工学院合并,更名为天津大学。

  中西学堂属于“官办”性质。如果进一步从“公立”“私立”上考察,最早的私立大学,是1896年创办的南洋公学。南洋公学于1921年改称交通大学。1956年交通大学部分内迁西安,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分别定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

  中西学堂设有头等学堂(相当于大学本科)、二等学堂(相当于大学预科);南洋公学设有上院(头等学堂)、中院(二等学堂)、师范院(师范学堂)、外院(小学堂)。可见,中西学堂和南洋公学还不是独自设立的大学。

  从是否独立设立角度看,中国近代第一所独立的大学,是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京师大学堂于1912年改名为北京大学,也属于“官办”性质。

  说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能不提。清华大学的前身是清华学堂,成立于1911年,当初是清政府建立的留美预备学校,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

  关于南洋公学的“私立”定性,考察学人多有置疑,甚至认为它是中国早期国立大学的代表。有一种说法是,第一所由国人自主创办的的私立大学,是创建于1905年的复旦公学。复旦公学于1917年改名为私立复旦大学,1941年改为“国立”。

  中国近代早期的私立大学还有于1905年创办的中国公学。中国公学几经停办、复办、合并,于1953年并入四川财经学院即今天的西南财经大学。

  中国近代早期大学中具有特殊地位的山西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省立大学,1902年设立,1912年改名山西大学校,1959年定名山西大学。

  此外,还有如中央与各地先后设立的高等巡警学堂、方言学堂、财政税务学堂等一批各种专门学堂。这批学校的创办,为我国近代高等学校之先声。

  中国近代高等学校另一个来源是西方教会在中国设立的教会大学。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作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先声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教会大学相继建立。清末,公立大学只有3所,而教会大学就有8所。从民国初到抗日战争中的20年间,在华的教会高校又新建了18所。到1949年,尚有教会大学21所。这21所教会大学是圣约翰大学、东吴大学、震旦大学、金陵大学、华西协和大学、之江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协和医学院、岭南大学、齐鲁大学、铭贤学院、燕京大学、华中大学、辅仁大学、沪江大学、求精商学院、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津沽大学、协和大学、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

  教会大学的办学宗旨是弘扬神学,传播宗教,培养为西方国家在华利益服务的知识分子。在教学内容上,宗教课程占有相当地位,对中国师生普遍实行思想控制甚至政治压迫。不过,教会大学对西方科学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对促进中西文化交流,对中国高等教育的近代化进程也起了重要作用。

  辛亥革命后,高等学校结构大都由单科大学或学院向综合性、多科性大学发展,同时单独设专科学校。

  191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的由蔡元培起草的第一个《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分文、理、法、商、医、农、工七种。以文、理两科为主,须文理两科并设;或文科兼法商两科,或理科兼医农工三科或二科一科者,方称大学。

  《大学令》允准举办私立大学。20年代初,私立大学还为数不多。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创办于1919年的南开大学,1946年改为国立;创办于1921年的厦门大学,1937年改为国立。

  1913年1月12日,北洋政府教育部又在《大学令》的基础上颁布了《大学规程》。规定大学分文、理、法、商、农、医、工七科。科下分门。

  1912年,全国有专科以上学校115所,其中除4所大学外,绝大多数为专科学校或大专院校附设的专修科。

  据1916年的统计,全国专科以上学校仅有86所。其中专科学校76所,独立学院及大学10所。到1920年,大学已发展至20所,其中国立5所,省立2所,私立13所。

  1917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修正大学令》,对《大学令》作了修正。将大学以文理两科为主,须文理两科并设或文科兼法商两科,或理科兼医农工三科或二科一科者,方称大学,改为设二科以上者称为大学。但设一科者称为谋科大学。

  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即“新学制”。新学制规定,大学设数科或一科均可,其单设一科者称某科大学,如称医科大学、法制大学之类。新学制取消了大学预科设置。新学制自颁行后,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才废止。

  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大学组织法》《专科学校组织法》。同年8月教育部又公布了《大学规程》。1931年又公布了《修正专科学校规程》。

  按《大学组织法》和《大学规程》的规定:高等教育机关分大学、独立学院、专科学校三种。

  大学分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八种学院,具备三学院以上者,方得称为大学,且三学院必须设有理学院或农、工、医学院之一。

  不满三学院者称独立学院。

  专科学校分工、农、商、医、艺术、音乐、体育等类。

  1931年,专科以上学校有103所,其中公立学校56所,私立学校47所。这些学校中除独立学院33所、专科学校30所外,有大学40所。

  这40所大学是:

  国立大学(13所):中央大学(南京)、北京大学(北平)、中山大学(广州)、武汉大学(武昌)、清华大学(北平)、北平师范大学(北平)、浙江大学(杭州)、北京大学(北平)、暨南大学(广州)、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北平)、四川大学(成都)、山东大学(青岛、济南)。

  省立大学(9所):东北大学(沈阳)、广西大学(梧州)、东陆大学(昆明)、河南大学(开封)、安徽大学(安庆)、山西大学(太原)、湖南大学(长沙)、东北交通大学(锦州)、吉林大学(吉林)。

  私立大学(18所):燕京大学(北平)、岭南大学(广州)、中法大学(北平)、金陵大学(南京)、辅仁大学(北平)、武昌大学(武昌)、齐鲁大学(济南)、震旦大学(上海)、南开大学(天津)、沪江大学(上海)、光华大学(上海)、广东国民大学(广州)、厦门大学(厦门)、东吴大学(上海、苏州)、复旦大学(上海)、武昌华中大学(武昌)、大夏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

  1936年,专科以上学校108。其中,专科学校30所,独立学院36所,大学42所。

  抗战时期,因战争不少高校被迫内迁西南、西北大后方。所到之处包括陕西、甘肃、四川、云南、贵州、湖南、广西等。例如我国最为卓著的三所大学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师生汇集湖南,组成长沙临时大学于1937年11月1日开学。当战火蔓延华中时,部分师生又组成“湘黔滇旅行团”,徒步跋涉1600多公里,于1938年4月抵达昆明,定名西南联合大学,于5月4日正式开学。浙江大学从杭州西迁建德,再迁江西吉安、泰和,再迁广西宜山,终至贵州遵义,期间跨越五省,行程约2600公里。原国立同济大学,从上海辗转浙江金华、江西赣州、广西贺县、云南昆明、四川南溪,可谓万里长征。

  在抗日战争期间,高等学校大致经历了迁移、恢复调整、巩固三阶段。截至1941年上半年,大后方经过调整而设立的高校近20所。至1945年,总数达141所。其中专科学校52所;独立学院51所;大学38所。

  1946年,国民政府颁布《大学法》。规定大学分文、理、法、医、农、工、商学院。凡具备了三院以上者,始能称为大学;不足三院者,称独立学院。

  1946年全国有专科以上高校185所。

  1947年发展到207所,其中大学55所,独立学院75所,专科学校77所。这些高校中国立74所,省市立54所,私立79所。

  1949年,原国统区共有高校205所。其中国立、省市立公立学校124所;私立学校60所;教会学校2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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