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东华大学 发布于 2012-12-24 已有 人阅读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面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的新路子,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3年继续进行本科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并且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其他全国性重大比赛或国际竞赛获奖者;
3、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多项奖励者;
4、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能者;
二、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人数控制在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三、报名方式
1、学校推荐
限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的理科及文科考生,山东、河北等地区的理科考生。我校根据历年来生源报考情况,向这些地区部分重点中学发放推荐表,由中学负责推荐。
2、学生自荐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的理科及文科考生,其他地区的理科考生,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的考生可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请。
四、报名程序
1、学校推荐
考生请在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10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dh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然后选择“自主招生(学校推荐)”,以我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在所在中学盖章后,于2013年1月14日前统一(建议使用EMS)寄到我校招办。
2、学生自荐
考生请在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10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dh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然后选择“自主招生(个人自荐)”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在所在中学盖章后,于2013年1月14日前(建议使用EMS)寄到我校招办。
考生可于2013年2月4日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自行使用报名系统打印测试安排及有关测试要求。
五、选拔程序
1、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学校对经专家组认定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初审合格学生进行面试,对其余初审合格学生进行文化测试;
3、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根据学生的面试或文化测试成绩并参考推荐情况,确定我校2013年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
4、学校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
六、面试和文化测试
1、测试时间:2013年3月3日。
2、测试地点
①文化测试地点: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等地区考生,限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考点;山东、河北等地区考生,限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市山师北街3号)考点。其它地区考生可在以上两个考点中任选一个。
②面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3、文化测试科目
理科为数学、物理或化学;文科为数学、语文。
4、报名测试费
70元/人(测试当天现场收取)。
七、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地区须填在A位置),我校将给予加1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八、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在学校监审处的全程参与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监督电话:021-67792028.
九、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