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语言大学 发布于 2012-12-21 已有 人阅读
我校2013年将在全国范围开展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通过“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英语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选拔招生的学生必须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经我校认定为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所推荐的高中阶段英语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并由所在中学提供具体证明材料者;
2.非优质生源基地中学的具备英语学科特长的学生,如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奖者、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获奖者或其他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具有英语专长者。
二、招生规模与专业
2013年自主选拔计划为年度招生计划的5%,报考专业为: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俄语。
三、报名程序
1.请所有报名考生于2013月1月20日前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2013年自主选拔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考生信息,制作并上传《申请报告》。
2.请自荐考生从自主选拔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申请报告,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于2013月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特快专递寄送至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字样)。
3.校荐考生无需邮寄个人纸质材料,请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填写《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3月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特快专递寄送至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即可。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由评审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申请者可在1月31日后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考核,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内容为:语文笔试、英语笔试、英语口试和面试。具体事宜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
3.选拔以笔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口试和面试成绩、高中成绩、平时表现、特长和奖励情况等,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入选学生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五、自主选拔优惠政策
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江苏省合格生源还需达到我校等级要求),由我校审查、录取。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所报第一专业志愿非资格认定书认定专业,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考生未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入选学生将不再享受自主选拔招生优惠政策。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自主选拔资格和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919
网址:http://zsb.blcu.edu.cn
E-mail:zhaoban@bl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