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2-12-08 已有 人阅读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推动兰州大学体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学校竞技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在全国招生35名,具体项目及招生计划如下:
1.田径:17名。
2.排球(女子):9名,其中主攻2名、副攻2名、二传2名、接应2名、自由人1名。
3.武术:9名。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1.田径、排球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武术项目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若生源省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区相关政策执行。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先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zsb.lzu.edu.cn/gspbm/)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兰州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申请表》。
2.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2年12月3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4日。
(二)现场确认报名
1.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2013年3月8日(星期五)。
2.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242室(招生办公室)。
(三)现场确认报名时须交验材料
1.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兰州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甘肃籍考生须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的要求填写《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甘肃籍国家一级运动员须同时提供甘肃省体育局签发的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评定文件原件。
非甘肃籍考生不需提供该项材料。
3.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高中阶段参加的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考试费200元。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四、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一)专业测试时间
2013年3月9日(星期六)。
(二)专业测试地点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田径场、体育馆。
(三)专业测试内容
1.田径
(1)分主项和副项进行测试。考生必须报考两个单项,分主项和副项(考生自选),主项成绩占90%;副项成绩占10%,两项成绩之和计入总成绩。
(2)竞走项目男女主项均为10000米,副项为5000米。其中主项占80%;副项占10%;主、副项技术评分占10%,三项成绩之和计入总成绩。
2.武术
(1)专项测试
①拳术1套(满分值100分)。
②短器械1套(满分值100分)。
③长器械1套(满分值100分)。
④报考太极类的考生,除太极拳、太极剑必考之外,还需报考一项太极规定套路或传统太极套路。
⑤报考对练项目的考生,除考对练项目外还需在拳术、短器械、长器械三个项目中任选两项进行测试。
(2)总分计算说明
总分为三项考试内容得分之和。
3.排球(女子)
(1)素质测试(占总分的30%;素质测试具体单项评分参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其中助跑摸高、3米移动参照排球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立定跳远、30米跑参照田径四项素质评分标准)
攻手、二传及接应:
①助跑摸高(占总分的20%)。
②3米移动(占总分的10%)。
自由人:
①立定跳远(占总分的10%)。
②3米移动(占总分的10%)。
③30米跑(占总分的10%)。
(2)专项测试(占总分的70%)
攻手:
①10次发球
②10次垫球
③10次传球
④10次扣球
⑤比赛
二传及接应:
①10次发球
②10次垫球
③10次传球
④10次扣球
⑤比赛
自由人:
①10次垫、传
②10垫球
③防守(1分钟)
④比赛
(3)总分计算说明
总分为素质测试成绩乘以30%后加专项测试成绩之和。
五、文化课考试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含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学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考试。
2.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我校将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田径、武术、排球(女子)项目:2013年3月10日(星期日),盘旋路校区贵勤楼241室(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公示。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对于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对于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七、监督办法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专项测试成绩由测试工作人员、监测工作人员及考生三方现场签字确认。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2.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3.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咨询方式
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0931-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网址:http://jwc.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 zsb@lzu.edu.cn
九、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不符,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