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春秋进修大学被指误导招生 教室系租用

来源:红网       发布于 2012-08-07    已有  人阅读

“来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读书,报名点在学院办公楼,但教室却是学校外租的房子,《招生简章》全是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介绍,但又是长沙春秋进修大学(下称“春秋进修大学”)在招生。”

近日,学生黄先生投诉说,春秋进修大学借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名义对外进行宣传,误导了学生。

8月3日,记者以低分考生家长咨询学校信息的方式来到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记者暗访,被带到春秋进修大学招生办

在位于枫林二路的校门口,约5名挂着胸牌的学生在门口等候,并有学生上前发放招生宣传资料。

在校门口一学生的引导下,记者来到了财政学院办公楼。随后,被一位工作人员带到了办公楼工商管理系405室,这间长方形的办公室里摆放了若干份《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系、工商管理系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两位工作人员坐在电脑边。

另一位自称苏老师的男子介绍道,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现有招录方式分为统招、自考、成教三类,成教学生一部分在学校,一部分在湖南大学(招生办)北校区。

他拿出了两份招生资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系、工商管理系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图文并茂地详实介绍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上述两份《招商简章》均显示,所有报读学生均需缴纳报名费100元,预交学费(预录费)1000元,报道时凭收据冲抵学费。如考生未按时来校报道、办理注册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据知情人士透露,405室实为春秋进修大学设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招生点。但苏老师在长达近10分钟的介绍中,并未提及春秋进修大学的任何信息。

校方工作人员:“他们在外面租房子教学”

随后,记者来该办公楼121室,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听说是低分考生,一吴姓工作人员拿出一份《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2年成教专科兼高教自考专升本科(外语系第九届)连续班招生简章》,并开始推介相关专业。

“我们这里是学校统一招生办公室,是正规的。”吴姓工作人员说,“外语系自考为学校委托开办。”

同时,吴姓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并说:“这是学校的统招资料,是正规的招生资料。”

那么,同一栋楼的405室为何也在发放《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系、工商管理系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呢?

她解释说,这两份招生资料从没见过,应该是自考,也就是组织学生参加专升本的考试,进入专升本班,“他们是在外面租房子教学”。

春秋进修大学:没问到的就没讲清楚

8月3日晚,春秋进修大学办公室主任周运泉在电话中也承认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室405室就是春秋进修大学的招生点”。

至于现在有学生投诉,当时入学的时候承诺是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读书,后来才知道是到湖南大学北校区一个很破旧的地方就读。周运泉回应说:“我们应该实事求是的跟学生讲清楚,成教、自考和统招不一样,没有承诺过在独立的校本部上课,一般跟成人都讲清楚,没有问到的可能就没讲清楚……”

此外,学生及家长投诉春秋进修大学的《招生简章》里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舍等资料,但又没在校本部就读,是否误导了学生的疑问。周运泉认为:“这个也有可能,我们会进一步强调,这个已经否定了,我们现在的招生简章已经不是那个了,我们会进一步强调严肃招生纪律,不能这么做。”

自考办:夸大、不实宣传均属违规

“如果宣传有夸大、不实宣传,都属违规。”对于春秋进修大学招生宣传资料以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相关校舍图片代替,今天下午,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一工作人员电话中告诉记者。

他表示,如果两校之间签订有合作协议,可以租用对方场所,这种情况难以判定是否违规。

同时,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可以租借他人校舍,不论其合作办学还是单独办学,从法律上并不违规。”

对于预录费问题,他表示,这是学生与校方之间的协议,“如果出现超额、提前收取学费等形式,我们是反对的,尤其是在他捆绑其他费用的话,肯定是违规”。

同时,他指出,民办学校有民办学校特点,包括收费标准有所差异,“民办学校有一个报到确认的问题,由于名额有限,如果认可同意相关条款,只要不是超额,我们是不举报不作严格追究”。

但湖南省教育厅主办的“湖南教育网”曾在《湖南:成人高等教育不得买卖生源和寻求中介招生》这篇报道中称,“各成人教育机构不得寻求中介招生,不得提前招生、提前收费,不得以承诺转专业的方式买卖生源”。(记者 喻向阳 实习生 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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