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08高招录取结束 专科补录9月17-25日进行
来源:http://www.ewt360.com 发布于 2008-09-01 已有 人阅读
山西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5日结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科院校一律不再补录。专科(高职)学校招生补录工作定于9月17日至25日进行。
9月10日至11日,各县(市、区)招办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此前考生志愿全部无效。凡已被录取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录取。
补录志愿需慎重填报。考生一但被录取,不得退档后重复参加录取。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须按省招考中心新公布的院校编号、院校名称、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准确填涂在志愿卡上,所有院校均不设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文)类和体育(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文)类和艺术(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其中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含本省和外省)的考生,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的志愿表(卡)是招生部门调配档案和招生院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须由考生亲自填涂,填写部分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志愿卡用2B铅笔填涂,填涂必须规范。志愿信息采集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如发现私改志愿,要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补录时,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本次所报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进行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一批专科院校9月17日—18日录取;第二批专科院校9月19日—20日录取;第三批专科院校9月21日—23日录取。补录工作仍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山西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一)提前录取的艺术类本科院校6月30日至7月8日录取。该批院校分二次投档,第一次(6月29日)投放本科院校第一志愿档案;第二次(7月5日)投放未结束录取且愿意接收二志愿的本科院校第二志愿档案。
(二)军队(国防生)、公安等提前批次录取院校7月6日至10日录取。
(三)本科院校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A类院校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实施“211工程”项目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13日;B类院校是多年来在山西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17日。
第二批A类院校是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9日至22日;B类院校是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年来国家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24日至27日。
第三批院校是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29日至31日。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执行本校其他专业在山西省录取批次。
有关院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随各院校所确定的批次与其非定向计划同时投档进行录取。
(四)提前录取的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9日至10日。
(五)专科院校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专科院校8月12日至14日录取;第二批专科院校8月16日至18日录取;第三批专科院校8月20日至22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