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 211工程 - 985工程
  • 国家重点学科:19个
  • 院士:16人
  • 博士点:72个
  • 硕士点:167个

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艺术类专业在相应提前艺术类批次录取,其余专业均在本科一批录取。有关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请考生参看当地招办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书、又想报考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将学校志愿填在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第一志愿栏内。

  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将根据我校200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结合教育部和生源地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录取。所有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数学成绩记入文化课成绩)(占40%)和专业课(占60%)的考试总成绩,结合政审和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按招生计划数,以总成绩为主,英语需达到平均成绩)录取。

  加分政策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分不能累积,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时除国防生外,无往届、应届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一年后,学习成绩前10%的学生有自主选换专业的权利;对于在某些专业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同学,经批准也可进行专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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