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高考分数线
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发布于 2012-06-27 已有 人阅读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公布高考分数线,同时提醒考生注意有关问题。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第一批本科:文史类 556 分,理工类 517 分;
第二批本科:文史类 497 分,理工类 461 分;
第三批本科:文史类 377 分,理工类 331 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 240 分,理工类 200 分;
艺术(文)文化课本科分数线 323 分,专科分数线 168分;艺术(理)文化课本科分数线 300 分,专科分数线 140分。美术类、播音类、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本、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院校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联考分数线,在专业课统考、联考之后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划定。
体育类文化课本科分数线 303 分,专业课统考分数线 73分。专科计划在本科录取结束后顺延录取。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综合类本科分数线300分,专科分数线180分。艺术类专科分数线140分。
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院校文史和理工类本科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和公安部的规定执行,最低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各军队、公安院校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已经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公安类专科院校和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三批本科控制线。陕西中医学院、延安大学和西安医学院的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面向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定向招生的院校,录取分数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以上是今年各批次录取分数线情况。
提醒考生注意以下问题:
1、考生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获得自己的高考成绩:一是通过报名时登记的手机,获得省招办专用短信平台发送的成绩信息。省招办短信服务号码为:10639000。二是考生可以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三是可以到县(区)招办查询。
考生各科试题得分的字符串和选择题实际选项字符串,将在今天下午6点左右上网,考生可以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如果考生因为出国留学等,需要由省招办出具高考成绩的书面证明,请携带出国留学相关材料以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到省招办考籍处办理高考成绩证明手续。因为复读等原因要求出具高考成绩证明的,一概不予受理。
2、从现在起到6月28日24∶00,是考生第一次集中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本次填报的是提前、单设本科、一本、二本4个批次的志愿(第二次集中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31日8∶00—8月2日24∶00,填报三批本科、单设专科及高职[专科]批次的志愿)。提前批包括军队、公安院校、国防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部分院校的本硕连读和小语种专业、艺术类、体育类、高职单独招生(三校生)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一本和二本批次中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军人子女预科等,均实行梯度志愿模式,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专科)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模式。今年在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增设了“愿意录取到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愿录取到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专业”、“愿录取到其他院校”和每个院校所设的“愿录取到其他专业”3个调剂表态点之间的逻辑关系,在“2012年陕西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说明”中有详细介绍,请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认真阅读。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已经被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包括高考前6所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高考后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录取的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等,均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录取工作。因此,这些考生将无法进入填报志愿系统。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军人子女预科、面向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定向招生等具有指定生源的志愿,只有符合相应资格并经过公示的考生,进入填报志愿系统之后,方可看到相应的志愿栏目。
3、本次填报志愿结束之后,报考了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请于6月29日至7月1日携带本人条形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近期免冠同底板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的医院参加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体检和目测面试工作。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公安类院校的考生,请于6月29日至7月2日携带当地公安机关审查合格的政审表、“面试表”、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陕西省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
4、谨防招生诈骗。多年来的现实表明,从高考开始到录取结束,是不法分子围绕高考设计各种骗局、疯狂进行诈骗的重要时间段。近两年发生的招生诈骗案例,有的有高校人员参加、利用校内公房、慌称“西部计划”进行诈骗;有的以某某高校“校园小计划”名义进行招生诈骗等。这些案例发人深思。为此,我们呼吁:
第一,所有高校都应积极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梳理、规范并向社会公开本校的各种不同类型招生的管理办法、主管部门、校内具体地址等信息(比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网络教育、自考辅导、非学历培训等),同时要加强对不同类型招生工作的监管,加强对校内公房的管理,加强对二级学院以及有关人员的管理,封堵一切可能被诈骗分子利用的空间,维护高校良好的办学声誉。
第二,所有考生和考生家长,都应从正规渠道获取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和信息。尤其是高考成绩不理想、通过正常渠道无法实现自己预期目标的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以正常的心态、理性地分析来自各个方面的消息。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轻信金钱可以买来“天上掉馅饼”的事实。
我们再次重申:只要高考分数够线、志愿填报合理、符合政策规定,不用找任何人,不用花一分钱,一定能够录取;相反,如果分数不够线,志愿填报不合理,不符合政策规定,找任何人、花再多的钱也没有用。
发布会现场答记者问:
一、今年国家新增了面向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招生专项计划,请介绍一下我省专项计划招生安排情况
面向连片特殊困难地方定向招生,是国家实施教育扶贫、促进教育公平、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新的战略决策。我省有国家划定的连片特殊困难县(区)43个,其中属于吕梁山区的7个,全部在榆林市;属于六盘山区的7个,宝鸡市4个,咸阳市3个;属于秦巴山区的29个,其中除周至和太白县之外,其余27个县(区)分布在汉中、安康、商洛3个市。
今年国家下达给我省的专项计划851名,其中110个本科院校计划751名(其中除10所二本院校的50名计划外,其余计划均为一本),6个高职院校计划100名。
按照国家5部委文件规定,“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这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考生资格审查问题,为此,我们安排由各县(区)招委会组织资格审查工作,并对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在当地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再报省招办。省招办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对这些考生做特殊标志,只有这些考生进入填报志愿系统后,方可看到并填写贫困县定向志愿。今年43个县(区)统考考生共105,294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56,331人。专项计划录取后,省招办对录取的考生再行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有很多人关心专项计划所录取考生的就业问题。按照国家5部委文件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专项计划所录取考生回贫困地区工作,为改善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做出贡献。鼓励引导的措施:一是在计划编制方面,专项计划安排的主要是贫困地区发展急需的专业,涉农方面的专业较多;二是考生录取后实行“三不”政策,即不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三是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定向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二、严肃查处高考违纪作弊问题
公布高考成绩之前,全省共处理违纪作弊考生76人。其中属于统招统考的37人,37人中违纪16人、作弊21人(其中6人是在高考前的体育、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过程中作弊)。属于“三校生”单独招生考试的39人,39人中违纪1人,作弊38人。以上违纪、作弊考生,都是监考或考试督查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并记录在案的。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违纪的,取消违纪科目的考试成绩;属于作弊的,各科成绩无效。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对实名举报的考试作弊、资格造假等问题,我们将继续严查严处。总之,为了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性,对各种违纪作弊行为,我们将始终保持出重拳、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什么时间发现,什么时间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对今年录取不去就读又参加下一年高考的考生继续给予政策约束
去年省招委会作出决定,对上一年录取后不到录取院校就读、又参加下一年高考的考生,下一年高考时将其位次排列在同一总分的最后位次。这一政策效应是十分明显的。一是从全省考生规模和结构情况看,去年录取又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人数大幅下降,2010年已被录取又参加2011年高考的考生13,744人,而去年已被录取又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减少到5671人。今年往届生比例由去年的25%降低到今年的22%。二是从省内各院校新生报到率情况看,前几年三本、高职(专科)院校的报到率超过90%的很少,去年实行以上政策后,多数院校的新生报到率达到95%左右。三是录取以后又复读参加高考的人数比上一年度减少8千多人,意味着对今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减少了8千多个竞争对象。为落实好省招委会的政策规定,今年3月份我们就安排各市、县(区)招办对5671人进行了逐一甄别,最终确认14人是因为入学后患病或军检复查不合格被高校作退学处理,对其余5657名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其高考分数位次都按省招委会的决定作了处理。今年省招委会再次重申:
对上一年已被录取、但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又参加下一年高考的考生,下一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同时将考生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计入其电子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省招办予以同意。
希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慎重选择,不想去的学校和专业最好不要填报,以免录取后翻悔不去,受到以上政策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