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涯规划>招生、录取资讯>招生、录取详情

海南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发布于2023年04月04日      已有294人阅读

高校专项计划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的农村区域,招收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在我省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高校根据考生申报及测试情况确定。

    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有关部署,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3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脱贫及民族地区的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2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脱贫及民族地区包括五指山、临高、保亭、琼中、白沙、陵水、昌江、乐东、东方等市县及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的长丰镇、礼纪镇、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屯昌县的南坤镇,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等少数民族聚居镇。

    我省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的农村区域范围仍按《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划定2016年重点高校在我省招收农村学生的农村区域的通知》(琼教办〔2016〕40号)划定的范围执行。即农村区域范围为:“乡村、乡村中心区、镇乡结合区、镇区、城乡结合区及特殊区域等区域(即除地级市主城区、县级市和县的城关镇居委会以外的所有区域)”。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返回首页 联系客服 在线咨询 我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