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省实施区域且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为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在此基础上有关高校可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1.株洲(2县): 茶陵县、炎陵县
2.衡阳(1县): 祁东县
3.邵阳(7县1市): 武冈市、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
4.岳阳(1县): 平江县
5.常德(1县): 石门县
6.益阳(1县): 安化县
7.梆州(4县): 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
8.张家界(2县2区): 武陵源区、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
9.娄底(2县1市): 涟源市、新化县、双峰县
10.怀化(10县2区1市): 鹤城区、洪汇区、洪江市、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溆浦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11.永州(3县): 江华瑶族自治县、新田县、宁远县、江永县、双牌县
12,湘西自治州(7县1市): 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