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主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选考的概念。选考是新高考的产物,新高考在选科这件事上不再文理分科,而是采取了“3+3”模式,前面的3是指语数英三门必修,后面的3就是选考科目,考生要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技术)6门或7门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选考成绩是要纳入高考成绩中的。
学考和选考科目不能重叠。在每门科目第一次报考时,考生就要明确是作为学考科目还是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可变化调整。同一门科目,考生不能先作为学考科目考,觉得感觉不错再作为选考科目。
学考是选考的前提。以最早实行新高考的浙江为例,学生只有通过学考才能参加选考,并且在选考的等级赋分制度中,选考各科成绩以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学考不合格不赋分。
总结一下,选考和学考的区别主要表现以下在四方面:
首先,选考和学考的考试科目不同,学考考10科,而选考考3科;
其次,二者评价标准不同,学考分等级进行评价,选考则以分数计算;
再次,考试时间不同,以浙江为例,学考一年考2次,选考只有高考的时候考(具体每个省可能会有差异)。
最后,学考和选考对高考的意义不同,学考仅作为高考录取的依据和参考,不纳入高考成绩,但选考却是高考成绩的一部分,这种对高考成绩的影响才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