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交通部 - 211工程
- 国家重点学科:2个
- 院士:5人
- 博士点:28个
- 硕士点:17个
八、问:你校的学生资助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贷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扶贫助学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每学期开学初,学校有关部门都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面向全校学生公开进行奖学金评比和特困生评定工作,具有很高的透明度。(一)国家助学奖学金
国家助学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二)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奖学金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奖学金设有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是全校奖学金中的最高奖,其授奖对象为当年“大连海事大学十佳大学生”荣誉获得者,每人授予奖学金6000元。
2、专业奖学金是为航海类专业本、专科学生设立的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的设置等级、标准及比例
一等:15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2%;
二等:10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5%;
三等:6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22%。
另外,未获得一、二、三等专业奖学金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均享受每年400元的生活补助。
3、优秀学生奖学金是为陆上专业本、专科学生设立的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设置等级、标准及比例
一等:30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2%;
二等:20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5%;
三等:10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16%。
4、专项奖学金是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为支持我校的教育事业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其奖励范围、等级、比例或名额、标准等根据学校与各设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协议确定。专项奖学金的标准为500-5000元不等.
5、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视获奖等级为200-2000元不等。
(三)贷学金
为了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能正常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贷学金。贷学金为无息贷款,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并签订合同。学生毕业时或毕业后偿还,凡毕业前一次还清者,给予减免贷款金额的10%。学生无息贷款分为定期贷款和临时贷款两种。
1.定期贷款
一等:2000元,比例为学生数的2%;
二等:1500元,比例为学生数的3%;
三等:1000元,比例为学生数的5%。
航海类学生只享受二、三等贷款。
2.短期临时贷款
无定期贷款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遇有临时性的特殊困难,可向学校申请短期临时贷款。短期临时贷款分200-1000元不等,根据学生困难情况审定。
(四)勤工助学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每年划拨勤工助学经费近200余万元。学校组织学生特别是生活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外广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以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和劳动观念,使生活困难学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以顺利完成学业。
(五)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了学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对通过勤工助学、获得奖学金、贷学金等方式仍难以完成学业的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给予困难补助,以保证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减免学费
根据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适当减免其学费,减免比例为学生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