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后,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本科学生学位授予条例》及《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标准的优秀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报考硕士研究生。